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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言》是一本由[美] 杰弗里·图宾著作,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8 00元,页数:36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誓言》读后感(一):一个普通 读后感
【成功誓言之二读后感】誓言读后感精选10篇

誓言读后感精选10篇

  《誓言》是一本由[美] 杰弗里·图宾著作,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8.00元,页数:36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誓言》读后感(一):一个普通劳动者的诉讼(选自《誓言》第五章“莉莉•莱德贝特之歌”)

  19与20世纪之交,固特异轮胎橡胶公司创立于俄亥俄州阿克伦市,该市不久后即以轮胎之城著称于世。该公司在一战期间及战后的繁荣期获得了爆发式增长,公司领导层着手寻觅新址,以便开设制造轮胎的大型工厂。1929年,固特异公司在阿拉巴马州加兹登市建立了一个基地。截至1954年,该基地成为美国最大的轮胎制造厂。1970年代,尽管面临能源危机,但固特异仍凭借生产比传统轮胎更具稳定性和摩擦力的全钢子午胎,保持了繁荣势头。但是,轮胎制造业是一个污染性的、竞争性的行业,日益受到从国外进口的低价轮胎的冲击。对雇员乃至公司来说,制造轮胎都是一个脏活累活。

  1979年,时年49岁的莉莉•莱德贝特到加兹登工厂上班。她之前已在其他工厂有15年的从业经验,因此固特异公司雇她担任生产主管。1985年,她在45位申请人中取得了第二名的佳绩,成为区域经理。而对一名女性来说,加兹登的固特异公司从来不是一个惬意的工作场所。一名男上司向她施压,意图性骚扰。莱德贝特说,在她表示拒绝后,这位上司降低了她业务考评的分数。莱德贝特去质问他为何打这么低的分,对方告诉她,这“比给你降级容易得多。你只是一个小女人,而这些年纪大个子也大的爷们,我是说,他们会毒打我、推搡我、辱骂我”。 据莱德贝特说,她的上司“继续约我出去,跟他约会。而我最后告诉他不行。从那次之后,我的业务考评和审核得分就更低了”。不管怎样,莱德贝特仍是工厂里屈指可数的女区域经理之一,并在1996年获得最佳业绩奖。她计划第二年就退休回家。

  就在莱德贝特打算离开公司前,有人匿名往她在固特异公司的邮箱里塞了张纸条,透露给她的信息是,她每月挣3727美元,而做同样工作的男人月薪则在4286到5236美元之间。这种差别已持续存在多年。莱德贝特雇了一名律师,然后,根据《民权法案》第七章反歧视法的要求,她将自己的诉状呈交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在将正式的抗议书呈交给政府后,莱德贝特离退休仅有数月时间了,她被调到新的工作岗位上,必须带着轮胎满工厂转。莱德贝特已是快六十岁的人。她称这次换岗是一种报复行为。)

  莱德贝特的案件由阿拉巴马州的一个联邦陪审团审理,陪审团裁决她应获得330万美元的赔偿。法官将赔偿金减至30万美元,但固特异还是向第十一巡回法院提起上诉,巡回法院彻底推翻了初审判决。固特异的主张十分直接,提出一名雇员若诉称薪酬差别对待(disparate pay),则必须在引起差别对待的薪酬决定作出后的180天之内,向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提起诉讼。根据这个理论,莱德贝特只能试着去证明1997年的薪酬调整是歧视性的(那时她的薪酬最后一次被调整)。她不能就早年所受的侵害索求赔偿,因为她已错过了180天的期限。

  换句话说,在固特异公司看来,莱德贝特的所有诉讼请求都是限制性的制定法所禁止的。和成熟性、无意义性和所有其他的程序性原则一样,限制性的制定法也是在联邦法院成功提起民事诉讼的路障。这个主张与罗伯茨在私人执业时提出的那些主张很像。即便莱德贝特深受歧视之苦(固特异公司并不承认自身有歧视行为),她也不能提起诉讼,因为她过了太久才起诉公司。

  莱德贝特案反映出原告在民事诉讼中遇到的实际阻碍。她早在1998年就提起诉讼,而联邦最高法院在九年后审理该案。正如此类案件的大多数律师这样,她的律师收取的是风险代理费(contingency fee),这就意味着他们为案件工作近十年却一无所获(本案的情况就是这样)。没有多少律师甘愿承担这样的风险。实际上,莱德贝特在第十一巡回法院败诉后,本案才到了联邦最高法院那里。最初代理她案件的律师把案子交给了斯坦福法学院的联邦最高法院诉讼法律诊所 ,师生们决定收费代理莱德贝特案。

  “首席大法官先生,以及尊敬的大法官们,”斯坦福法律诊所的律师凯文•拉塞尔(Kevin Russell)开始了他在2006年11月27日的辩论,“陪审团判定,在原告向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提起诉讼时,出于性别的原因,被告所支付给她的周薪低于处在类似条件的男性雇员。”在最高法院看来,问题在于,违反了民权法案第七章的是所有反映出歧视的薪酬,还是最后一次所付的薪酬。

  当时,金斯伯格是最高法院唯一一位女大法官,她在提问的频率方面处于中间位置:比斯卡利亚、罗伯茨和布雷耶低,但高于阿利托,无疑还有托马斯。(上一个开庭期,托马斯2006年2月22日那天在言词辩论中问了一个问题,从那之后再也没有发问过。)当金斯伯格坐在法官席上时,本就娇小的她显得尤为娇小;她的头靠不到真皮座椅的椅背顶部。在本案中,金斯伯格近乎罕见地主导了辩论过程。与其说她在提问,不如说是在演讲,毫无疑问,她很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拉塞尔先生,我想你的辩词是,‘是的,你明白你没有得到晋升,你明白你未能转岗,但薪酬的范围是一件累积的事情。你可能会想,第一年没涨,‘好吧,就这样吧’。但你没有理由认为,这种不平等的情况会持续下去。” 拉塞尔说,正是这样。

  罗伯茨在为固特异公司辩护方面居于主导地位,他依据的是他所擅长的“滑坡谬误”这一辩论策略。 按照原告的理论,罗伯茨批评道,各个公司应该对多年前所做的行为负责。“我想,他们所要做的全部就是声称,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我的意思是,那不一定是15年,”他说,“可能是40年……一份半年度的薪酬评估表现出歧视,我否认这份评估报告,我本应得到提薪”。

  这是错误的,金斯伯格说,她坐在罗伯茨的左手边,中间隔了两个座位。如果本案仅是基于多年前的一个小幅提薪,那么的确没必要提起诉讼。“如果她起诉是为了[声称],我的薪水涨了2%,他的涨了3%,那么她的机会就很渺茫,”她说。但是,“关键票”肯尼迪偏向了固特异公司一方,他提出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在歧视发生与诉讼启动之间,公司有可能已经被卖掉了。

  固特异公司一方在本案中占据了优势。布什班子派出政府首席律师参与诉讼过程,并敦促大法官们作出有利于固特异公司的判决。首席政府律师的助理欧文•个恩斯坦(Irving Gornstein)对大法官们说,“雇员如果任由180天的期限过去,就无权在多年后甚至快退休时提出质疑,说他们现在的薪酬源于很久之前一系列具体的、个人化的歧视性薪酬决定”。最高法院以惯常的5:4的投票结果表示对这一点的认同。罗伯茨指派阿利托写作判决书。

  在布什提名阿利托做大法官时,阿利托已在第三巡回法院度过了十五载春秋。那意味着,他是大法官们中间担任上诉法院法官时间最长的;在获得晋升时,阿利托已撰写了数百份判决书。理所当然,阿利托把在长期经验中形成的固有风格带到了最高法院。巡回法院的判决书往往比较枯燥,不像最高法院的那么讲求修辞,这种文风正好契合阿利托谨慎、甚至堪称冷漠的气质。阿利托以限制性的制定法为由驳回莱德贝特的诉讼请求,极其严格地依据事实及他对先例的理解。“她仅仅主张,固特异公司在起诉时期的行为引起了超出那一时期的歧视行为。”他写道,“但现在的结果本身不能改变先前的未被起诉的歧视……莱德贝特应该在她所诉称的每次歧视性的薪酬决定作出并被她知晓后的180天内,向公平就业机会委员提起诉讼。她没有这样做。”

  阿利托并不同情莱德贝特,却担心她这类的案件会给公司被告带来风险。“限制性的制定法起到了除斥期间 (policy of repose)的作用。”他写道,“它们体现了立法者的一个普遍判断,如果不能让被告注意到在一个明确时期内为自己辩护,那是不公平的;而且,免于陈旧之诉讼的权利最终会胜过起诉的权利”。(如罗伯茨那样优雅的文体家断然不会写出这般笨拙、粗鄙的句子。)向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提起诉讼的期限,阿利托接着写道,“保护雇主,使其免于为很久之前的雇用决定导致的诉讼而辩护的负担”。

  作为少数派的资深联席大法官,史蒂文斯负责挑选撰写首要异议的大法官。出于平衡工作负担的考虑,史蒂文斯(和罗伯茨)选择了“大家轮流来”的做法。冈萨雷斯诉卡哈特案中的主要异议还有待金斯伯格完成,但考虑到她对莱德贝特案反应如此强烈,史蒂文斯把这个任务仍交给了她。

  与金斯伯格在1970年代做律师时相比,性别歧视案件乃至更一般意义上的民权案件已发生很大变化。近些年来,联邦最高法院专注于平权行动案件,检视种族或性别偏好是否侵犯了大多数人的权利。而莱德贝特案并不涉及专门的特权。它仅仅是一个关于平等的案件,与金斯伯格本人三十年前诉至最高法院的那类案件极其相似。阿利托那份冷血判决表现出对国际大公司固特异的关怀,却丝毫不考虑莱德贝特们,这让金斯伯格十分愤概,她决定撰写一份强有力的、彻彻底底的异议意见。(全文6200字,几乎与阿利托撰写的判决书同等篇幅。)

  金斯伯格大法官曾是一名实际代理过性别歧视案件的律师,她很明白这些案件对真实世界的影响。“本院对当下争议的强调,使得它忽视了薪酬歧视问题的普遍特征,”她写道,“正如莱德贝特案所显示的,薪酬差别对待的情况是渐渐加剧的;怀疑歧视正在发生这一诉因只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展起来。进而言之,比较性的薪酬信息,通常是雇员无从知晓的。雇主可以保守主管们所获薪酬有差这一秘密,遑论造成这些差别的原因。让联邦法院审理微小的起始薪酬差别,这是杀鸡用牛刀,尤其是那些试图在非传统的职场环境中胜出的雇员,他们就更不愿意制造纠纷了。”

  这种情形当然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进行歧视的雇主又不会公开声明自己在在这么做。金斯伯格快刀斩乱麻地驳斥了滑坡谬误的论证,她说她只是建议,允许原告在时隔很久后才知自己当时已遭歧视的情况下,提起诉讼。对于那些知道薪酬差别对待而只是等待观望的原告来说,金斯伯格说,“明晓事理的法官绝不会容忍这等不可原谅的疏忽。”

  《誓言》读后感(二):“最高法院的重要作用是保护少数派的权益“(石剑峰)

  东方早报:http://www.dfdaily.com/html/150/2013/8/15/1053236.shtml

  杰弗里·图宾有很多身份和职业,但他拿出的是《纽约客》杂志的名片。这位《纽约客》的专职作家过去几年出版了多部与美国司法体系有关的著作,他最近两部写美国最高法院故事的著作《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和《誓言:奥巴马与最高法院》先后在中国出版,尤其是2010年出版的《九人》在中国法学界和学术界引起讨论。记者和作家身份的图宾,一度成为中国法学界经常提到的美国人。因《誓言》中文版的发行,杰弗里·图宾昨天专程来到上海,参加了下午的中国读者见面会,并接受了早报记者专访。

  《九人》《誓言》

  写美国最高法院的故事

  按照最初的计划,杰弗里·图宾应该在8月11日就来到上海,首先会参加12日在上海举行的“法律与政治”学术研讨会,结果他因签证问题错过了这场活动。图宾只好以视频的方式,参加了这场为他举办的研讨会。在这个视频中,图宾介绍了美国最高法院的现状,以及他与美国政治之间关系。在这个视频演讲中,图宾以同性婚姻问题为例,强调“最高法院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保护少数人的权益,处理‘多数派的暴政’”。

  杰弗里·图宾直到昨天凌晨才到达上海,跟随他而来的是他的儿子亚当。图宾在昨天的午餐时间接受了早报记者专访。相比于介绍他的书和他的观点,第一次来中国的图宾显然对美食更感兴趣,这个曼哈顿人花了更长的时间用于赞美食物上。而且,他拥有一个好胃口。他的儿子亚当现在就读布朗大学,念历史和生物。在采访中,亚当也会打断父亲的发言,表达与父亲相左的观点。对于父亲笔下的9位备受尊重的大法官,亚当毫不掩饰对他们的不满,在他看来,这些连电脑和互联网都不太会用的老人,显然与时代脱节太远了。

  图宾的《九人》叙述了1980年至2007年间,在堕胎、民权、政教关系等议题上,最高法院内部观点交锋与立场变化的历史,几乎涉及了美国最高法院近17年来所有重要判决内幕。《誓言》某种意义上是《九人》的续集,以2008年1月20日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搞砸奥巴马宣誓仪式为起点,讲述最高法院2006年至2012年喧嚣的6年,着力表现目前9位大法官的个性和司法特点,以及最高法院内部自由派与保守派的紧张关系。

  与奥巴马和罗伯茨一样,图宾也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也曾在奥巴马担任过主编的《哈佛法律评论》任编辑。在1993年加入《纽约客》前,图宾先后担任独立检察官劳伦斯·沃尔什的助理顾问,及纽约市布鲁克林区的联邦助理检察官。从《九人》和《誓言》里,可以清晰看到图宾对民主党、自由派和奥巴马的偏爱,但问图宾“你是民主党人还是共和党人”时,图宾并没有直接答复自己的党派立场。除了这是一个私人问题,记者的身份也让他无法公开表示自己的政治立场,他只是说记者在传统上更偏向于自由派。

  卷入白宫政治的最高法院

  《誓言》以保守派的首席大法官罗伯茨与自由派倾向的奥巴马紧张关系开始,这也为整本书定下了一个基调,这是一本关于美国最高法院与美国现实政治关系的一本书。“他们说,最高法院与政治无关。而我的观察是,大法官们都卷入政治之中。他们无法把最高法院与白宫政治分开。”图宾对早报记者说,美国最高法院所做的其实就是美国现实政治的一部分。图宾对早报记者说,目前的美国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5名来自共和党总统提名,4名来自民主党总统提名,这也在部分程度上导致,很多次最高法院判决时出现“5:4”的结局。“所以,最高法院出现的民主党与共和党之争,其实和白宫或国会中发生的党派之争没有太大区别。”

  但图宾也强调了最高法院的特殊性,法官由总统提名任命,不需要参加党派竞选,也采取终身制,所有法官都忠于法治。但尽管如此,每位总统都会提名与自己政治立场相近的人进入“9人团”,政治倾向是他们获得提名的关键。所以图宾很怀念1960年代的最高法院,“那个时候最高法院里,共和党提名的大法官多达7人,但他们却推动了一系列民权法案,而这也恰恰是民主党自由派的理想。”但这样的气氛从1970年代以来被永远改变了。政府中充满着保守派与自由派之争,这一意识形态难免影响到了最高法院。

  但图宾并不认为这样的意识形态纷争损害了最高法院的权威性,他提到属于保守派的大法官肯尼迪,“他属于保守派,但有时候会站在自由派一边,他是最高法院里的摇摆票。”在某些时候,这种摇摆保证了最高法院少犯错。那最高法院存在的重要原因是什么?图宾对早报记者说,“是保护少数人的权益,比如同性恋。”

  杰弗里·图宾所写的都是美国的故事,但《九人》在多国畅销。“你有没有想过,为何自己的书居然在中国畅销?”早报记者问。图宾说,《九人》在英国根本没人买,但它在美国之外最畅销的国家是“中国、越南和韩国”,说到这,他自己都笑了。图宾明白这不是巧合。但图宾还是向早报记者说,自己并无对中国司法制度指手画脚之意。在昨天下午面对中国读者时,他再次强调了他在接受早报记者时的观点,“我对你们的问题没有答案,我不是中国问题专家,不能假装理解中国。”但杰弗里·图宾认为,中国司法界至少可以从美国最高法院中有所借鉴。

  “首先最高法院的判决是终结性的。”图宾对早报记者说,“在最高法院的判决是最终解决方案。”图宾提到了著名的2000年美国大选,戈尔与小布什在佛罗里达州的棕榈湾得票有争议,最终靠着最高法院的投票,小布什入主白宫,“许多美国人对这个判决非常不同意,包括我自己,但每个人也都尊重判决结果,包括戈尔本人。”这样的判决在最高法院历史上有很多,法官需要服从判决,但一个或者多个法官不同意最后的判决,“可以撰写异议文件,表达不同意判决的意见。这是美国高院的传统,就是失败一方有权利表达反对意见,他们的意见有时候是有攻击性的。这种传统很重要。” “其次就是可预期性,每个人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不合法。还有就是透明度。让民众可以了解最高法院的运作。记者对高院的报道也很重要,其中包括我。有时候,法官们对我们所撰写的文章非常愤怒,我们批评他们,但不会受到惩罚。”

  《誓言》读后感(三):奥巴马与最高法院(作者:何京锴)

  《纽约客》杂志专栏作家杰弗里·托宾是美国司法政治领域最优秀的记者与作家之一,2008年他撰写的《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The Nine: Inside the Secret World of the Supreme Court)对美国最高法院近二十年的变迁做了全景式的追踪,成为著名畅销书。4年过去,托宾又在他《纽约客》的专栏基础上,写出了300页的《誓言》,堪称快笔。和之前的《九人》相比,《誓言》的主题不只集中在最高法院内部,而是把视野投向了联邦宪法规定的三权分立体制下,行政分支(总统)与司法分支(最高法院)的互动。在托宾笔下,影响美国司法政治的关键人物不仅有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还有第十人:万千自由派心中的时代英雄——奥巴马。也正因此,《誓言》一书不失为了解奥巴马第一任期内美国政治和司法进程的最佳读本。

  书名《誓言》自有出典。2009年1月22日,在华盛顿举行的奥巴马总统就职仪式上,出现了戏剧化的一幕。依流程,奥巴马须按美国宪法规定的文本宣读誓言,完成总统就职程序,负责监誓并领誓的则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罗伯茨依照既往就职仪式的传统,准备了誓辞的断句卡片,并发给奥巴马团队以供协调准备。可奥巴马团队却阴差阳错地未能将卡片送给候任总统。于是,当罗伯茨开始朗诵总统就职誓言首句时,奥巴马提前打断了首席大法官,开始跟读誓言。被打乱断句顺序的罗伯茨明显受到影响,在读出誓言第二句时倒置了原文顺序,奥巴马随后也受到影响,念错誓言顺序。虽然白宫坚称誓言的混乱并不影响宪法程序上奥巴马的就职完备,但仍出于万全考虑,邀请首席大法官在当天下午前往白宫,再次进行监誓程序,并顺利完成。奥巴马也成为美国宪政史上唯一一位因念错誓言而宣誓两次的总统。

  宣誓仪式的混乱虽然只是一段小插曲,却在很大程度上象征着奥巴马政府和罗伯茨最高法院之间龃龉不断的关系。奥巴马入主白宫,意味着行政分支重新回到了政治光谱的左翼,而与此同时,奥巴马面对的最高法院却站在近半个世纪以来意识形态最为保守偏右的位置。2005年保守派大法官萨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接替温和派的桑德拉·戴·奥康纳(Sandra Day O" Connor)之后,最高法院的意识形态取向从中间偏右再次向右翼前进,形成了4名保守派与1名温和保守派的右翼多数。

  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联邦司法不断泛政治化,成为选举和两党政治主要议题之一。在这种司法议题政治化的背景下,奥巴马白宫与罗伯茨法院行进轨迹的南辕北辙就显得格外突出。一边是保守派主导的法院开始逐步翻转过去数十年自由派推动的立法成果,另一边则是自由派主导的行政分支准备推动新的左翼改革。此前,最高法院最具影响力的判决,如堕胎、种族平权、言论自由、枪支管制等问题,大都集中在对各州法律的合宪审查上;而在奥巴马政府任内,联邦法律被推到司法审查的聚光灯下,迫使奥巴马政府不得不频繁与最高法院公开“掰腕子”。书中花费笔墨最多的两起判决,竞选资金法规案和医改案,就是这种冲突不断的行政司法关系的体现。

  在2010年的公民联盟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中,最高法院以5:4推翻了对企业资金资助选举的限制。由肯尼迪大法官撰写的多数意见书认定,企业在选举中的角色与一般自然人等同,都享有通过捐助竞选资金以表达自己政治观点的言论自由。数十年来,自由派不断追求竞选资金管理的改革,主张企业的资金优势将使得选举被大公司和商业利益垄断,因此必须限制企业捐助竞选资金的上限,以保证普通选民不被边缘化。这一判决逆转了主流政治数十年的发展方向,也引发了自由派的强烈不满。最高法院内,九旬高龄的自由派大法官约翰·保罗·斯蒂文斯(John Paul Stevens)撰写了职业生涯里篇幅最长的异议意见,在90页的内容里指责保守派“违背常识”、“开历史倒车”。

  最高法院外,奥巴马也采取了罕见的政治动作。利用一年一度向国会发表国情咨文的机会,他在演讲中批评最高法院的判决将为外国资金介入美国选举打开方便之门,并呼吁国会再次修正立法,继续加强竞选资金监管。依照惯例,最高法院大法官们会出席总统发布国情咨文的场合,奥巴马对判决的批评不啻为对大法官们的当面指责。台下的保守派大法官阿利托不巧正坐在一群民主党议员旁边,抓拍的媒体于是录到民主党人起立鼓掌、点头赞赏,而阿利托蹙眉摇头,脱口而出“错了”的戏剧一幕。行政与司法分支的分歧彻底台面化。

  如果说竞选资金法规案还只是奥巴马对自由派历史遗产的维护,医改案的审理则是他对自己政治遗产的保卫战。作为他第一任总统任期内的唯一政策成就,奥氏医改挑起了保守派空前的反对声浪,他们指责医改法案中规定全民必须购买医保、违者罚款的规定侵犯个人自由并且违反宪法。在中期选举中因此遭遇重挫的奥巴马很快又再次面对来自最高法院的考验。

  即使是反复强调大法官们不受制于特定意识形态、不作政治考量的托宾也不得不承认,医改案的判决很大程度上仍旧是政治环境影响的结果。在大法官第一次的投票中,保守派与自由派打成4-4平,只有保守派的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态度不定,但倾向以违反宪法商事条款为由裁定法案违宪。但最终罗伯茨做出了历史性的选择,他采纳了政府辩护策略中最不为人注意的“税收理论”,将法案中对拒买医保者的罚款诠释为变相税收,从而裁定其为符合国会宪法权限的立法。作为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更在意的是保持最高法院在公众中的公信力与中立形象,以免会强化最高法院沦为党派工具的形象。罗伯茨的政治智慧堪与他最知名的前马歇尔大法官比肩。在1803年的马布里诉约翰逊案中,首席大法官马歇尔以做出有利政府的裁定为代价,确保了最高法院独立行使司法审查权的传统得以延续。

  不知是出于商业考量,还是对奥巴马连任信心不足,托宾选择在2012年奥巴马连任选举之前推出这部著作,而非再等几年积累更多案例。也正因此,本书并没有收录2013年的两大里程碑式判决。最高法院以5:4的多数,推翻了奥巴马政府支持的投票权法案,也推翻了奥巴马政府反对的联邦婚姻保护法案,既取消了对南部黑人政治权利的反歧视保护,也取消了联邦层面对同性婚姻的禁令。在奥巴马第二任期内,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很可能再次出缺,他还将有机会第三次提名人选。奥巴马和罗伯茨法院之间的明争暗斗,仍将是美国司法政治中重要的主题。

  (中信出版特约提供)

  《誓言》读后感(四):大法官也是普通人

  十九世纪的大法官们更愿意重述他们前辈们重复了无数次的神话:他们不看报纸和电视;他们远离政治;他们都很相近,几乎不可分辨,他们是中立的法律适用者。大法官们都身着黑色法袍,在公众视野中是隐身人。

  而这个情况到了二十世纪变得完全不同。托马斯曾经告诉一群法律系学生,他喜欢去“他们那些不入流的场所,墙壁上挂着动物尸体……和我不能吃的食物。”他告诉另一个团体,他最喜欢的宪法修正案是南北战争后的修正案,因为如果不是它们,“我现在可能还在稻田干活”。托马斯还听乡村音乐、开房车。他喜欢看电视足球节目,打桥牌和高尔夫球,因为他认为那是富人们的爱好。

  这听起来更像是普通人,而不是高级司法官员,更不像是如神般存在的最高法院大法官。

  “大法官是普通人”,这一主题事实上早已引起了作者们的注意。20世纪30年代出版的《九个老男人》(The Nine Old Men)、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出版的《最高法院的兄弟们》(The Brethren)和21世纪初出版的《最高冲突:美国最高法院控制权之争的内幕》(Supreme Conflict: The Inside Story of the Struggle for Control of the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都关注了大法官个人。而杰弗里•图宾,《誓言》的作者,作为美国有线新闻网和《纽约客》的法律分析师,享有远超德鲁•皮尔逊和罗伯特•艾伦(《九个老男人》的作者)的社会尊重,也不像鲍勃•伍德沃德和斯科特•阿姆斯特(《最高法院的兄弟们》的作者)那样专注于内幕八卦。相反,图宾想要表明,大法官像普通人一样在工作中纠缠于个人感情,而这一点大法官之前很少承认。

  《誓言》读后感(五):演讲稿:每个社会都需要终结的力量(图宾著,于霄译)

  网址:http://www.qstheory.cn/wh/sxdl/201308/t20130816_260594.htm

  我想谈一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它对今天的中国可以提供怎样的经验,不能提供怎样的经验。我非常了解美国最高法院,但我一点也不了解中国和它的司法制度,我当然非常尊重中国,我知道你们正在经历巨大的变化。中国的司法制度也在改革。这给了中国一个改变司法制度,甚至整个社会的很好机会。

  最高法院有9个成员,他们任命的方式,首先由美国总统提名,然后由数百个议员组成的美国国会确认或否决这项提名。所以,我们最先可以看到的是,最高法院与政治的联系非常密切。最高法院在美国社会极为重要,所以,总统认为提名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自己的重要贡献(遗产),所以,他们提名一个与自己意识形态相似的人。我相信你们也知道,美国社会有着明显的意识形态划分,民主党对共和党,自由主义对保守主义。这些斗争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在最高法院。

  虽然很多时候,人们认为大法官应当独立于政治,甚至与政治隔离。但我认为,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参与了当前的政治。正如你知道的,很多年来,我们的政治对抗双方,势均力敌。

  今年是奥巴马任总统的第五年,他是一个民主党,在此之前,我们有8年是小布什当政,他是共和党。而在他之前的8年是比尔·克林顿,他是民主党;在克林顿之前的12年,是共和党总统,前8年是里根,后4年是老布什。

  所以,我们的共和党总统比民主党总统要多。而最近我们的民主党总统更多一些。而这也反映在最高法院里。5个现任大法官是由共和党总统任命的:首席罗伯茨由小布什任命,斯卡利亚和肯尼迪由里根任命,托马斯由老布什任命;在民主党方面,金斯伯格和布雷耶由克林顿任命,索马托约尔和卡根由奥巴马任命。在9位大法官中,5名由共和党总统任命,4名由民主党总统任命。

  这表明了最高法院里的势力多么的均衡。4个共和党大法官,首席罗伯茨,噢,我忽略了一个,阿利托,由小布什任命,他们非常保守。首席罗伯茨、斯卡利亚、阿利托和托马斯是确定的保守派。而4个民主党大法官,布雷耶、金斯伯格、索马托约尔和卡根是确定的自由派。而肯尼迪,他在1987年得到任命,他是我们在美国所称的“摇摆派大法官”。他是可以在很多重要问题上倒向任何一方的大法官。他一般是站在保守派、共和党这一边,但并不一定。我认为这表明,最高法院与政府的其他分支不同,与总统本身不同,与国会也不同,他们不面临选举的压力。

  而大法官,一旦得到国会的确认,则可以终身任职,他们不面临选民的选择,他们不对公众负责。这表面看起来将他们与政治压力隔离,事实上,为他们带来这个职位的意识形态的背景,为他们自身已经建立了一个政治形象。

  最高法院的一个自相矛盾之处在于,它本应当与政治隔绝,应当与政治不同,因为大法官终身任职,他们不面临选举。但是,我们看到的是,特别是在最近,大法官带有的政治性是非常明显的。这反映在一些问题的投票上。正如我说过的,4个确定的保守派,4个确定的自由派,而肯尼迪一般偏向保守派。我想这告诉了我们最高法院处理很多问题的方式。

  最高法院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少数人的权利。这里最高法院处理的是,我们称作的“政治失效”,有时我们也称“多数派的暴政”。自从1776年建国以来,在美国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少数人权利一直是很受争议的问题,因为这是司法系统在解决一个政治问题。我们曾经有过奴隶制,在美国宣布独立的时候。在大约一百年之后,1861年,我们进行了一场激烈的内战,从1861年到1865年。这场战争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奴隶制。北方没有奴隶制,而南方有奴隶,我很高兴地告诉你们,北方取得了内战的胜利,奴隶制在美国最终消失。但这并没有完全解决黑人、非裔美国人,遭受的歧视。

  最高法院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保护少数人的利益。这里就有一个司法系统和政治系统的区别,政治系统反映了多数人的权利,多数人统治,多数人的投票赢得参议院和众议院的选举,赢得总统的选举。政客的工作就是取得多数人的好感。但这导致了一个潜在的问题:少数人的利益怎样保护?如果多数人不尊重少数人怎么办,这经常在美国发生。这在内战后会发生,即使今天也会发生。谁去保护少数人,这是最高法院很重要的功能。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有一位伟大的首席大法官,沃伦,他将自己的重要努力放在了结束种族隔离上,这就是1954年的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它判决,公立学校必须黑人和白人在一起接受教育。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判决。20世纪六七十年代,妇女开始发起诉讼,希望司法可以保护她们的权利。金斯伯格,现在的大法官,曾经就是代理这些诉讼的律师之一。女性与男性是否真的平等是另外一个问题,但至少在法律书上,女性与男性的法律平等的确是一个问题。

  当前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同性恋问题,在美国同性恋者受到了很多不平等待遇,今年早些时候,最高法院以5:4的投票结果,宣布了一项国会不久前通过的法案违宪,法案规定,联邦政府永远也不得承认同性婚姻。那个案件是美国诉温莎案,法案的名称是《婚姻保护法》。最高法院宣布它违宪是因为它歧视了同性恋者。很重要的一个判决。这是最高法院保护少数人利益的一个很好例证。这部法案通过的时间并不长,我想它可能是1996年。

  我想关于最高法院最重要的一件事是,他们的决定是最终的。他们的判决无法推翻,总统不行,国会也不行。根本就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推翻最高法院的判决。他们的决定是最终的。如果你在最高法院败诉,则没有任何救济。

  我认为这是最高法院可以如此长时间担当美国司法的核心的原因,这一点重要是因为,每一个社会,这里包括了中国,都需要一个途径可以最终解决一个问题。很多时候,有人会激烈地反对最高法院的行为,我自己也经常反对最高法院的判决。但是最高法院保持了整个国家的信任和尊重。所以,即使我们可以反对,他们判决的结果,人们也尊重他们的决定。

  我认为这是最高法院持续如此久的原因。每个社会都需要终结的力量。好比一个建设项目,它应当建设,还是不应当建设,它应当在这里建设,还是应当在别处建设,会不会对环境有什么破坏,或者,这个项目是否应当继续。这些都是非常困难的问题,事实上,我也没有对这些问题的答案。但是,它需要一个答案。每个社会都需要一个答案,也许一个不正确的答案也比没有答案要好。

  我们的最高法院,每年判决大约80个案件。虽然美国不像中国那么大,但它也是一个非常大的国家,它有3亿人口,80个案件在一个3亿人口的国家,确实不是很多。所以,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美国最高法院建立先例,也就是所有低级法院都要遵循的规则。要知道我们的司法制度是建立在英国司法制度基础上的普通法系统,司法判决建立在之前的判决之上,判决通常——虽然并不总是必然——遵循先例。

  最高法院的重要权力之一是推翻先例,而只有最高法院自身可以推翻自己的先例,美国其他法院都必须遵循这些规则和先例。这是美国司法制度的重要部分,因为它确定了一定的可预见性,人们可以在某一特定案件中预见到法院会如何判决。我认为这是美国商业成功的重要部分。商业人士知道他们可以投资,他们可以相互签订协议,并且他们知道,如果纠纷出现,会有一定的规则可以解决这些纠纷。我认为这是法院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可预见性和终结性。这也是普通法的重要部分。

  我不想给你们一个印象说,美国最高法院受到美国人的广泛爱戴。一个最受争议的案件发生在2000年。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在2000年的选举中,小布什,当时德州州长,戈尔,当时的副总统,选票数非常相近,最后差别集中于一个州,佛罗里达州。于是出现了投票应当如何计数的纠纷,最高法院认为小布什主张的方式是正确的方式,所以小布什应当成为总统。

  很多人,包括我自己,认为那是一个非常错误的判决。但是每个人,我是说每个人——要知道人们在很多问题上有争议,但这个问题不是个争议问题——每个人都尊重这个判决,包括戈尔,失败的那一方。戈尔说,他不同意最高法院的判决,但他尊重它作出判决的权利。当然,他也接受了判决的结果。最后,小布什成为总统。

  最后一点是透明度。现在最高法院的运行是不透明的,我们不知道幕后大法官是如何做出判决的,作为一个记者,我试图揭示一些东西,有时我也的确找出了一些东西,并写进了书里。之前一本书是《九人》,它是关于9个大法官,另一本书是《誓言》,它关于近期的最高法院。

  但是最高法院不会把内部的审议公开,但是,只要最高法院作出任何判决,他们都会撰写法律意见,有时候这些法律意见非常长,它们有时可以长达几百页。最高法院解释了判决的理由,这非常重要,因为这给法院施加了压力,使它必须以一种有逻辑的、可解释的方式来处理问题,同时它也让公众了解,最高法院为什么这样做,如果最高法院只是判决一方胜诉,一方败诉,最高法院就不会受到信任。

  所有9位大法官都非常有智慧,所有9位大法官都知道如何撰写一份有说服力的法律意见。但他们不总是可以达成一致,我相信你们知道,最高法院的传统是,失败一方的大法官,可以撰写我们称为异议意见,这些意见可以公开。异议意见有时批评多数派意见,以一种苛刻、不友好甚至攻击性的方式。多数派不得不看到这一点。

  即使存在这些不同意见,但我们知道这些异议的性质——事实、法律理由、对理由的批评,以及它们的公开,是最高法院获得公众信任的重要原因。

  (杰弗里·图宾因故未能赶上8月12日在上海师范大学召开的“法律与政治”学术研讨会,为此,他在纽约家中通过视频参加了这一会议。本文为视频演讲发言,由图宾授权独家发表。)

  《誓言》读后感(六):奥巴马与罗伯茨(选自序言)

  此时此刻,站在壁炉前的巴拉克•奥巴马和约翰•罗伯茨两人有许多共同之处。他们一个47岁,一个53岁,他们称得上是他们那一代人中最有成就的,他们都达到了权力的巅峰。就连他们的竞争对手也不得不承认,他们智识过人、极具魅力。某些相同的影响因素和经验塑造了第54任总统和第17任首席大法官。奥巴马在芝加哥奋斗多年,而罗伯茨则在芝加哥郊区长大,那些岁月极大地影响了他们的人生,他们都是哈佛法学院的毕业生,甚至都曾在学生主管的学术杂志《哈佛法律评论》服务过。(奥巴马当过主编,罗伯茨则做过事实上的二把手,即管理编辑。)他们两位都已婚,之前都不曾有过婚姻,他们还都有两个年幼的孩子。

  但是说到底,奥巴马与罗伯茨之间的差异远比其相似性大得多。罗伯茨来自一个稳定、传统和富裕的家庭,他的父亲是一家钢厂的管理人员,母亲则是一位家庭主妇。奥巴马的父亲是肯尼亚人,在儿子尚在蹒跚学步时就抛弃了家庭,后来也只见过儿子一次,那时奥巴马十岁;奥巴马的母亲,终生追求自由和知识,她在堪萨斯州长大,在夏威夷生下了奥巴马,带着儿子在印度尼西亚过了几年,然后把他交给了住在檀香山一座高层建筑里的双亲。奥巴马先是去了洛杉矶的一所学院求学,后从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毕业,然后来到芝加哥奋斗,成为一名社区组织者(community organizer)。

  芝加哥在两个男人身上留下了完全不同的印迹。奥巴马住在内城区,与穷人、绝望的人和民主党人为邻;罗伯茨则在中产阶级的共和党人中间长大,他们住在又大又坚固的房子里,足以隔绝密歇根湖吹来的风。就连他们在哈佛法学院的经历也是不同的;从罗伯茨所在的1979级到奥巴马所在的1991级,哈佛发生了改变。至于他们在法学院期间最大的差异,要追溯到奥巴马作为内城区社会活动家的岁月;难以想象罗伯茨会在那个领域花费时间。罗伯茨把时间花在了私营部门领域,在实力雄厚的霍金•豪森(Hogan & Hartson)律师事务所为公司谋取利益。

  但是两人之间最大,当然也是最重要的差异是有关最高法院的工作的。两个男人都对宪法做过相当深入的思考,并对宪法目前的发展轨迹得出了不同的结论:

  • 一个相信改变;另一个信仰的是稳定性。

  • 一个向前看;另一个向后看。

  • 一个是真正意义上的梦想家(visionary);另一个,在谈到法律时,是保守主义者。

  而且,在这个至关重要的领域,两个男人的角色与公众心目中的普遍印象是相反的。罗伯茨决心运用自己首席大法官的职位来鼓吹变革。他就是那种想引领一种关于宪法的新理解的人,那将对法律和大社会都极具影响。奥巴马则决心捍卫有关宪法意义的旧有观点。奥巴马,用一位著名的保守主义者的话说,他就是“站在历史的对立面,呼喊着‘停下’”。

  在2008年之前的十二年间,美国经历了恐怖主义袭击、经济灾难和数场战争。但是最高法院的判决或许留下了重要的遗产。政治、商业、公共安全、个人自由的未来,所有这一切都取决于大法官们的衡量。我们的选举怎样进行?种族在美国社会中的地位为何?在这些问题和许多其他问题上,联邦最高法院的影响力远大于政府的行政或立法分支。

  在那些年间,最高法院被重构美国政治的发展趋势所改变,这种趋势就是共和党的演化。在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Earl Warren)的主导下,自由主义达到了顶峰,从那以后的两代人以来,最高法院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共和党人中的温和派所控制。在这个时期,首先是路易斯•鲍威尔,接下来是桑德拉•戴•奥康纳,他们自觉地将最高法院约束在政治光谱中的中间位置。那些大法官,事实上是共和党中的这部分成员,现在在最高法院都看不见了。现在主导最高法院的是罗伯茨、安东尼•M.肯尼迪、安东宁•斯卡利亚、克拉伦斯•托马斯和小塞缪尔•A.阿利托,他们所代表的是当代的共和党。

  即便在这个稳定的组合中,在见识、理解力及对最高法院在美国生活中的地位的研判方面,罗伯茨也比他那些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同事站得高看得远。这一点在下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在最高法院的2011-2012开庭期那个令人头晕目眩的结尾,首席大法官加入了最高法院四位自由派的阵营,支持《平价医保法案》(the Affordable Care Act),去支持巴拉克奥巴马总统的这个标志性的立法成就。罗伯茨的投票,至少从短期来看,令包括他四位持异议的同事在内的保守主义者极度失望。尽管罗伯茨作出了这样的投票,但他仍然相信改变,不总是相信、也不追求一蹴即就。罗伯茨明白,权力有时候应充分运用,有时候也应被看管起来。世易时移,2012年的全国独立企业联盟诉西贝利厄斯(Sebelius National Federation of Independent Business v. Sebelius)一案的判决将会给罗伯茨、给保守主义事业以回报。作为一个正当年的男子,又有着终身职位,罗伯茨有的是时间,可以打一场漫长的比赛,而他也正是这样做的。

  保守主义在最高法院的优势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共和党在总统选举中的胜利,以及那些资金充足的支持者,但也归因于观念的力量。在上一代,最大的保守主义项目是原旨主义,即按照据说是制宪者们的理解来解释宪法。在这一进程中,保守主义的拦路虎是“活的宪法”,这一观念在起源上据说是自由主义的,它认为宪法的意义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但是保守主义如此强调原旨主义,又取得了如此大的成功,保守主义者或许无意间证明了,宪法的确是活的,它回应并改变着当代政治。

  奥巴马与罗伯茨之间的差异是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之间大冲突的体现。他们都是受人尊敬的、智慧过人的,但他们对宪法的理解不同。他们之间这场斗争中惟一确定的是:谁的筹码高,谁的赢面就更大。

  《誓言》读后感(七):安妮塔·希尔与托马斯大法官(选自第十九章“托马斯法院”)

  至今,克拉伦斯•托马斯-安妮塔•希尔听证会仍是晚近美国史上的一个大事件。就算过去了二十年,人们对其情节还是耳熟能详。耶鲁大学法学院毕业生安妮塔•希尔曾是托马斯在教育部时的工作人员,后跟随托马斯去了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根据安妮塔•希尔的证词,托马斯对她进行了一系列粗暴的侵犯,其中包括谈论丹尼尔•亚瑟•米德主演的色情电影,以及提出“谁把阴毛放到我的可乐里了”之类的问题。托马斯断然否认了她的指控,并且谴责听证会是“对敢于有一点点自我思考的黑人执行的一场高科技私刑”。1991年10月15日,托马斯以52票对48票的结果在参议院得到确认。

  无论是司法委员会,还是其他政府机构,都认为不应当重新审查这场争议,哪怕随后出现了很多关于事件主角及其证词的证据。在听证会接近尾声时,其他几位曾为托马斯工作的女性愿意站出来,证实希尔的证词:托马斯曾谈论私人生活和性,让女性下属感到不适。她们中有安吉拉•莱特(Angela Wright),罗斯•茹尔丹(Rose Jourdain)和苏可瑞•哈德内特(Sukari Hardnett);托马斯的其他同事,如凯•萨维奇(Kaye Savage)和弗雷德•库克(Fred Cooke)愿意发誓证明被提名人托马斯对色情文艺一直很有兴趣,再次证实了希尔的说法。但是,司法委员会主席约瑟夫•拜登(Joseph Biden)决定不传唤这些证人。在托马斯遇到金尼前,莉莲•麦克尤恩(Lillian McEwen)曾与他有过一段长期恋爱关系,2011年,在华盛顿做律师的麦克尤恩出版了回忆录《哥伦比亚特区:撕下面具和衣服》(D.C. Unmasked & Undressed)。书中评论道,托马斯大法官“对色情文艺有强烈兴趣”。她还证实,大法官努力使某些同事成为未来的性伴侣。总之,听证会后浮出水面的几乎所有证据都证实了希尔的证词。

  在过去二十年中,克拉伦斯和金尼•托马斯成功地让自己的生活远离了那些令人烦恼的回忆。他们在受保护的空间里,进行着他们的社会和政治生活。金尼作过很多演讲,但只选择支持自己的保守主义听众。托马斯大法官则在法学院和联邦党人协会的活动上讲话,在那里他一般都会受到热烈的欢迎。在华盛顿,托马斯夫妻是保守主义运动的中流砥柱,从社会关系和职业角度上来看都是如此。他们在家中举办派对,邀请志同道合的朋友和熟人。托马斯夫妇在自己的家中操办了拉什•林博(Rush Limbaugh)的第三次婚礼,而且大法官担任了主持人一职。(第四次婚礼,大法官也出席了,只是没有主持。)托马斯的其他朋友,包括电台脱口秀主持人马克•莱文。托马斯与哈兰•克罗 也十分接近,他是达拉斯的一名商人、保守主义事业的支持者,还在托马斯故乡乔治亚州的“针尖镇” 捐资修建了一座博物馆。据《政网》报道,当初也正是克罗捐款50万美元建立了金尼的茶党组织——自由中心。查尔斯•科赫 和戴维•科赫 兄弟是茶党运动的主要金主,而联邦党人协会的一个活动也属于他们所资助的保守派投资者大会的项目,人们看到,托马斯大法官在此活动上发表演讲。此外,大法官也是北加州“波西米亚树林”的常客 ,波西米亚俱乐部每年在此男性年度秘密会议。在社交生活方面,托马斯显然不同于他经常的盟友斯卡利亚;斯卡利亚与金斯伯格结下了众所周知的友谊,他们在意识形态上是对立的,但都爱好歌剧。(“事实上,我真的不算是华盛顿那类人,”托马斯在一个法学院露面时说。“我不太喜欢出去听歌剧或做类似的事情。”)即使在目前高度两极化的政治环境中,许多国会成员也保持着超越派性的友谊。但托马斯夫妇选择住在与世隔绝的泡影中,在那里,人人都认为托马斯在1991年所言不虚。但事实上,金尼可能真的认为,世界上的所有人都相信托马斯说的是真话。

  唯有如此,才能解释金尼为何在2010年10月9日打那个电话。那天上午7点31分,金尼发了一个语音邮件,收信人是在布兰代斯大学任教的安妮塔•希尔,这个邮件是发到办公室的。“安妮塔•希尔,我是金尼•托马斯。我只是想穿越这么多年的时间及媒体的是是非非,来请求你考虑一个意见。我希望你可以在某个时候向我道歉,并详细解释你为什么要对我的丈夫做那样的事情。”她继续说:“所以,考虑考虑吧。当然,最好也祷告一下,有一天你会帮助我们理解你为什么这样做。好吧,祝你度过美好的一天。”

  希尔就此事向布兰代斯警方报案,很快语音邮件的内容就泄露给了媒体。离奇语音邮件引发的新闻激起了人们的兴趣,让人们重又关注已沉寂多年的托马斯-希尔事件;许多人注意到,大量证据表明,在听证会上说了实话的人是希尔、而不是日后的大法官。很多媒体人那金尼的来电开涮。每日电讯(Daily Caller)是一个保守主义网站,金尼后来成为其“特约记者”,在接受该网站采访时,金尼坚持说那个语音邮件属于“私人事务”,“对我来说,可能是一个错误”。

  这次争议,特别是外界对妻子的调侃,伤害了托马斯大法官的感情。2011年2月,他在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参加了联邦党人协会的活动,明显地表现出自己的情绪。“这关乎我们的国家,我想要做的一件事是,在我走进坟墓的时候,心中坦然:我已经做了一切可以做的,让我们的国家走上正确的道路。而我希望你们,特别是还在读书的你们,也尽你们最大的努力,”托马斯说。“我看到我的新娘创办了她的组织,看到她也在做同样的事情,每周七天,每天24小时都奉献给捍卫自由的事业。你们知道,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同样年轻,为什么我们深爱对方,因为我们怀抱同一热忱、分享同一信仰。所以,与我的妻子和身边的人一起,我看到了,我们捍卫自由、无比专注。所以,我佩服她,所以,我爱她,因为她让我有勇气一路走下去。”最后,他说,“我的新娘与我站在一起,她就是弗吉尼娅•托马斯,你们中可能有人认识她。但我专门提及以上事情的原因是:今天,为了捍卫你们的宪法,我们要付出代价。”

  许多人对托马斯的印象仍然定格在二十多年前的那次确认听证,在他们看来,大法官现在的样子令人吃惊。他乌黑的头发几乎完全变白了,他也胖了许多。(很久以前,他受了一次伤,在最高法院楼顶的篮球生涯就此终结。)他步态沉重,看起来根本不像只有65岁。

  对于普通公众来说,他们只知道,托马斯有两件事情广为流传。第一件当然是他与希尔的摊牌戏。第二件就是他在法官席上的沉默。2006年2月,托马斯在言词辩论中问了年度最后一个问题。在最高法院的现代历史上,没有一位大法官是在整整一年中只问一个问题的;而托马斯已经这样连续工作了七年。在公众场合露面时,托马斯经常被问及保持沉默的原因,有时他也会自己提及这个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也改进了答案。托马斯经常解释说,他认为其他大法官问的问题太多了,律师应该有机会做一段不被打断的发言。2007年,托马斯出席了希尔斯代尔学院在华盛顿举行的一次晚宴,他说:“我的同事们应该闭嘴!”在2010年的一次法学院讲座中,有人问托马斯,什么情况可能会改变他对一个案件的观点。托马斯说:“如果我的同事允许我说话,”他微微一笑,接着说,“前提是,那是不可能的。”

  托马斯说得有道理。在他的任职期间,其他大法官都明显过于激进,律师有时几乎插不进话。就连首席大法官也这样认为,2011年,他在西弗吉尼亚露面时表示,他和他的同事们可能说得太多、打断得太频繁了。“我可能是首犯,”罗伯茨说。不过,很显然,托马斯对这个问题的反应过于极端了。如果他试图在法庭上提问,他一定会得到这个机会。

  托马斯在法庭上的所作所为,让他的沉默显得更惹眼,特别是最近几年。大法官都坐在高背的真皮转椅上,而托马斯却向后仰着,看起来几乎是躺在椅子上。他要么盯着天花板,揉搓着自己的脸,根本不像在听;要么闭着眼睛,好像已进入梦乡。托马斯的整个样子如果还称不上轻蔑,至少是不礼貌的。

  人们对托马斯的传统观点是,他之所以沉默,是因为他没什么好说的。许多人认为,相比同为原旨主义者的斯卡利亚来说,托马斯无足轻重。其他人则认为,他压根不胜任这项工作。

  从任何方面来说,这种陈规定型的认识实在是错得一塌糊涂。

  《誓言》读后感(八):想提一下翻译中的问题

  想提一下翻译的问题。

  首先第14章的标题,“约翰·保罗·史蒂文斯:九十页的天鹅之歌”

  (“THE NINETY-PAGE SWAN SONG OF JOHN PAUL STEVENS”)

  中swan song意为“绝唱”(参考wiki:http://en.wikipedia.org/wiki/Swan_song)

  直译成“天鹅之歌”略有不妥。

  另外,183页有句话不通顺:“正如比尔·巴恩哈特和吉恩·施力克曼合作的传记《约翰·保罗·斯蒂文斯:独立人生》中所记载的,问题出现了,史蒂文斯家是否动用了保险公司的资金以支撑酒店。”

  原文:“As chronicled in John Paul Stevens: An Independent Life, a biography by Bill Barnhart and Gene Schlickman, questions arose as to whether the Stevens family had embezzled funds from the insurance company to prop up the hotel.”

  ——————————————此处翻译为“受到质疑”比“问题出现了”更合适。

  此句中提到的这本传记中文版也已经于2012年出版(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0801589/),标题为《最高法院的“独行侠”—— 约翰•保罗•斯蒂文斯大法官传》。本书中的翻译没有保持一致,而且一会儿是斯蒂文斯一会儿是史蒂文斯。

  此外,一些校对上的问题:

  185 Maryan Mullholland Simon 使用了中括号,全书中还有几处也出现了这样的问题;

  本书中处理所有类似于“乔治·W.布什”的名字时,代表middle name的字母和last name之间用英文的“."来隔断,由于中文里并没有“."这个标点,我认为应该也采用点在一行中间的“·”。

  本书整体的翻译没有问题,但多少有点僵硬,尤其在原文中使用破折号的地方,翻译成中文后句子主体被截成两段,不够顺畅。有些注释显得多余,如1英里折合1.6公里等。

  《誓言》读后感(九):杰弗里·图宾:最高法院的魅力在于终裁权(《第一财经日报》专访)

  网址:http://stock.sohu.com/20130821/n384658539.shtml

  如果你想了解美国最高法院的内部运作,想知道现在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有着怎样的个性和司法哲学,为什么奥巴马和现在的最高法院关系紧张?那么杰弗里·图宾(Jeffrey Toobin)的新作《誓言:奥巴马与最高法院》(下称《誓言》)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8月14日,上海书展的第一天,图宾带着他的《誓言》第一次访问中国,现在的他是《纽约客》的专职作家,也是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的高级法律分析师。图宾2007年出版《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被《纽约时报》评为2007年度“十大好书”之一,随后通过最高院何帆法官的翻译而被中国的读者所熟悉。

  《誓言》是图宾又一本关于美国最高法院的作品,书的开头写的是2008年1月20日,在奥巴马的总统就职典礼上,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搞砸了宣誓仪式。图宾在上海书展的演讲中提到:“这个誓言的风波只是一个小小的错误,在这本书中我就是希望通过这个小小的错误来反映,最高法院和政府的最高领导人总统之间的矛盾和紧张关系。”

  最高法院与美国总统非常富有戏剧性的一幕发生在2012年,罗伯茨在医保案中改变立场,转而投票支持奥巴马的计划。为什么会有这种改变,图宾在书中将法律与政治、大法官与总统、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的对峙及博弈,写成了简洁而意蕴丰富的多幕剧。有人称它有中国官场小说般的扣人心弦,但无“厚黑”,穿梭其中的是对公共生活之善与正义的执着探寻。

  有意思的是,身为哈佛大学法学博士的图宾和奥巴马、罗伯茨还有着一定的渊源,三人先后在《哈佛法律评论》这份全球知名的刊物做过编辑。1990年,28岁的奥巴马还当选该刊主编,成为第一位获此职位的非裔美国人,而此时距图宾1986年获得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学位已经4年了。

  在若干年后的今天,他们之中一位成为美国总统,一位成为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还有一位成为时代的优秀记录者。作为美国最出色的法律记者之一,图宾深谙联邦最高法院的内部运作和法律幽微,又对9位大法官及他们40多位助理们进行了第一手的访谈,通过对重要判决的描绘,解剖了最高法院。

  “联邦最高法院的魅力就在于对纠纷有着最终裁决权,就像戈尔和小布什的选举之战,最终由最高法院说了算。”图宾这样解释他把笔墨聚焦于联邦最高法院的原因,虽然有时候他们的判决让很多人也不满意,但人们也都认为最高法院有这样做的权力,并表示会尊重最高法院的判决结果。

  在上海书展的演讲结束后,图宾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谈及写作此书的情况和中美司法领域的一些异同。

  大法官渴望民众认同

  第一财经日报:你的书中提到采访到了9位大法官和他们的40多位助理,这是怎么办到的?

  图宾:采访确实比较困难,但还是有可能的,因为一些法官助手离开法院之后还是愿意和我聊一聊的。另外,我的第一本书《九人》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大法官和助理们知道我怎样写最高法院以及他们,而且读者信任我,就会愿意给我说。

  日报:但是我们注意到这些接受采访的人都没有要求具名,那这种动力又在于什么?

  图宾:大法官及其助理们希望他们理解的事实成为公众理解的事实,通过接受采访就能够让更多人了解这些内容,比如说他们认为这件事是正确的,也就希望这件事大家也认为是正确的。也就是我的书,可以作为实现这种目的的桥梁。

  日报:你的书中对奥巴马的赞美比较多,把他年轻时竞选《哈佛法律评论》主编时的风采表达得很全面,这是否有点事后诸葛亮,有点过度美化?

  图宾:奥巴马根本不会关心这种问题,所以我也不会这么做。

  法官的法学背景

  日报:因为中国不少法官并不是出身于法学院,所以中国的法学界曾经提出法学院和法院有多远的问题,美国的法学院教育和成为法官之间有没有直接关系?

  图宾:当然,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基本都毕业于耶鲁大学、哈佛大学法学院。我认为大法官对案件的判决肯定会对司法和公众的认知有很大的影响。人们都会预期:不同法官对不同案件在相似情况下的判决是一样的。要实现这样的目的,没有良好的法学背景是不可能实现的。人们相信法律首先得相信法官,如果相信法官,那么他们就得是受过良好教育的。

  日报:美国的法学教育是不是一直强调精英化教育,那如何实现法律知识的大众普及?

  图宾:对司法系统一定的浅层认识肯定是大众需要的,但超出了这个界限之外,并不要求每个人都知道那么多法律知识。每个人都要知道法院在做什么,但并不要求每个人都是法律专家。

  日报:在美国一些州,也有些法官是选举产生的。那这些经选举产生的法官会不会在判决时偏向某个群体?

  图宾:美国有些州的确是通过选民选举产生法官,但这仅限于州法院,而不是联邦最高法院,也不是所有州都这样。我认为,通过选举产生法官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法官就是法官,不应涉及任何选举、拉票等活动。因为,经选举产生的法官肯定会受到选民群体的影响,这真的很可怕。

  可以批评最高法院

  日报:中国法官的私人领域和公共职务之间的界限并不清晰,也容易引发公众的批评,美国法官如何保持私人生活与公共职务间的距离?

  图宾:在美国,法官的确在私人生活与公共身份间保持距离。法官受制于其所产生的影响力,他们也受制于所接受的教育、家庭背景以及政治理念的影响。因此,他们的行为是上述这些因素综合产生的作用。

  日报:中国一些案件被大量报道,舆情可能会对法院的判决产生影响。在美国,媒体对一个案件进行铺天盖地的报道时,舆论是否会对司法案件造成影响?媒体要如何把握尺度?

  图宾:我不认为美国舆论会对司法案件的审判造成影响。双方都在规定范围内行事。在美国,我们的州法院以及联邦法院,法官们主要是终身制的,因此,他们会很小心,确保不失去这份工作。记者有时也会对法官作负面报道,法官们不用担心这些负面报道,也不会因为这些负面报道产生压力。

  有时候其实大法官就不喜欢我们写的这些东西,但我们写的这些东西受到美国最重要的一个原则的保护,就是自由言论。我们可以尽情地批评最高法院的判决,而不担心最高法院会怎么为难我们。

  实际上,我这本书重要的内容,就是讨论了最高法院这些法官,他们是怎么样的人。为什么会做出来这样的判决,判决的结果是什么,我也可以对他们进行批评。

  日报:法官们在平时阅读新闻报道时,如何在心中形成一道“防火墙”?

  图宾:法官们心里有什么想法,也会在言语中有所表述。他们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意识形态,有属于自己的政治理念,不会因报道如何而改变。在美国,即便是奥巴马总统,对法官的断案也没有影响,他没有能力左右案件的最终结果。

  日报:很多人好奇,中美作为全球第一大和第二大的经济体,会不会逐渐趋同?

  图宾:中国的经济是非常发达了,以后中国可能也会向美国学习很多东西。但是经济上的发展并不代表政治上的发展。我刚来中国两天,不可能对这样一个复杂的问题回答很好。

  日报:你对让美国政府比较头疼的斯诺登持有什么样的看法?

  图宾:我相信斯诺登做得很糟糕,即使美国有言论自由,但他没有权利把这些信息传递给其他人,他利用了国家和上司对他的信任做这些事。不管怎样,这件事在美国引起了很大的讨论,就是政府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监视个人的隐私。不管是小布什还是奥巴马,他们都已经意识到政府已经对个人权利介入过度了。

  作者:田享华 潘寅茹 蔡锟淏

  《誓言》读后感(十):我是美国高等法院的一名外国粉丝

  书在书展上买的,见到了作者,也要了签名。

  作者是叙事高手,故事讲得十分精彩,可惜书评什么的我没什么兴趣。所以索性结合自己的了解也说两个故事。略微弥补在生活中没有机会谈柴米油盐以外之事的遗憾。

  伟大的魯思•金斯伯格

  作为最高法院有史以来第二位女性大法官,以及四名自由派法官中最年长的一位,金斯伯格告诉《今日美国》她会用“孤独”一词形容自己在法庭的处境。生于纽约布鲁克林的金斯伯格早在时任总统克林顿提名为最高法院前,就已经一位颇有成就的民权律师。当1993年她来到最高法院时,司法界的保守势力已经牢牢控制住了高等法院,他们疯狂反扑,企图扭转60年代沃伦法庭期间作出的多项扩大个人权利的判例。

  此时一种从宪法文本和18世纪制宪者的意图来解释法律的宪法原旨主义悄然登场,在托马斯和斯卡利亚两位保守派大法官的带领下,原旨主义慢慢被法庭所接受,并由此成为一种能解决宪法问题的重要工具。整个美国在高等法院的带领下慢慢右转。

  金斯伯格和她的自由派同事们在如此多的判决中都成了失败的一方,她们在一份又一份的异议中诉说着自己的不同意见。这样的意见多半在成文后归入了法院浩瀚的卷轴中,尘封起来,被人遗忘。但有少数案件通过其它方式为人所知,并最终成为法官们自身重要的成就之一。

  莉莉•莱德贝特 VS. 固特异轮胎橡胶公司

  得益于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的平权运动,妇女摆脱了家庭的禁锢,起初被允许从事教师秘书这样的职位,到后来几乎所有原本属于男性的领域都至少在理论上面向所有女性开放。

  在此背景下,1979年时年四十岁的本案原告——莉莉•莱德贝特被固特异轮胎橡胶公司录用,担任生产主管一职,并与多年后升职成为区域经理。在这个基本由男性担当的职位中,莱德贝特是为数不多的女性经理,她在工作中受到各种攻击和骚扰,但最终选择忍下来。兢兢业业地工作直到临近退休前,有人寄了一份匿名邮件给她,透露说,她的工资一直以来都低于同等职位的男性雇员,莱德贝特每个月挣3727美元,与他资质相似的男经理的月薪在4286到5236美元之间。

  莱德贝特被激怒了,这一次她没有忍下来,而是一纸诉状以歧视为由将固特异告上法庭。对此固特异轮胎公司的回应是,将莱德贝特调离管理岗位,派她去扛轮胎满工厂的跑来跑去,那年莱德贝特女士已年近60。

  该案在下级法院经过十年的上诉,终于来到了最高法院面前。2007年5月,高院以5:4驳回了莱德贝特的诉讼请求,理由是该案违反了联邦法的一项诉讼时效规定:受到歧视对待的员工必须在歧视发生后的180天内提起诉讼,莱德贝特的请求将追溯到太久之前。“企业有免于受到陈旧诉讼的权利”保守派法官阿利托在代表法庭的多数意见中这样写道。

  这一判决结果惹恼了金斯伯格,有着多年民权运动经验的她,认为自己的同事根本不懂薪酬歧视的基本特征,对本案的原告也没有同情,反而担心起类似案件给大公司带来的诉讼风险。“薪酬差别对待的情况是逐渐累积的,对受到歧视的怀疑,其证据是一点点增加的。进而言之,比较性的薪酬信息,雇员通常无从知晓。雇主可以保守主管们获得薪酬差别这一秘密,更别说造成差别的原因。”她在法庭的异议意见中写道,“让联邦法庭审理微小的起始薪酬差别,就是杀鸡用牛刀,尤其是那些试图在非传统的职场环境中胜出的雇员,”

  在最高法院做出的众多判决中,一个仅牵涉到程序问题的案件不会引起公众太多关注。但金斯伯格法官戏剧性地,就像她自己说的那样,"the Court allow for dialogue with elected branches."她预备用自己的方式与立法机构展开对话。决定不再让本案的异议意见尘封起来,金斯伯格少见地选择在长凳上宣读自己的异议,不仅如此她还用日常英语而非专业术语重写了一份。

  异议全文共有6000多字,她念起来:“随着法庭宣读出《公民权利法案》第七条,莱德贝特过去每一张数额不够的薪水支票都得到了原谅,更别提所有那些累积起来导致她的薪水比其它所有男性区域经理都低的一系列决定。”最后她呼吁国会重新立法,推翻自己同事所做的决定,“今天,决定权再一次交给了国会。”

  金斯伯格这一不同寻常的举动果然引起了公众关注,修改该法案的决定很快摆上了民主党的议事日程。2009年新任总统奥巴马签署了《莉莉•莱德贝特公平酬劳法》,该法成为奥巴马担任总统后签署的第一份法律。

  签署该法案时面对众记者,奥巴马动情地说:“公正不是抽象的法律理论,也不是案情卷宗中的某个注脚,公正影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为我的女儿们以及后来者们,签署这项法案,因为我想让她们生活在一个能够珍视其付出,不对其梦想和机会做出限制的,一个她们的母亲她们的祖母无法想象的国度中。”

  同时金斯伯格法官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挂起了一副裱起来的《莉莉•莱德贝特公平酬劳法》的复制品。这是来自总统的礼物。奥巴马在上面写了这样一句话:“感谢您为创造一个更平等、更公平的社会而做的工作。”

  DOMA(Defence of Marriage Act)联邦保护婚姻法

  DOMA案在高院受理之初就备受关注。

  本案原告Edie Windsor于2009年失去了共同生活了四十年的同性伴侣,沉浸于丧妻之痛的时,她发现联邦政府向她征要36万美元的遗产继承税。因为有联邦保护婚姻法的存在——该法规定婚姻只限于一男一女之间。尽管所在的纽约州政府承认同性婚姻,但联邦法将无视她们的婚姻,她们成了法律意义上的陌生人,无权享受异性夫妇拥有的很多权利。已是80岁的Windsor决定将美国政府告上法庭。

  近年来美国对待同性婚姻的态度急速变化,同性婚姻在女性、年轻人和高学历者中有很高的支持率。法院决定受理Windsor案前不久,奥巴马一改第一任期中对同性婚姻的三缄其口,转而公开支持。其后当年签署此项法律的克林顿总统也站出来向高院喊话,认为应该推翻它。更戏剧性的是白宫方面明确表示政府不会为该案辩护,政府在这一案件中与Windsor的立场一致。

  2013年3月开庭当日,旁听席坐满了民众,他们情绪高涨。但法理是枯燥的,在昏昏欲睡地对本案的辩护人代理资格问题论证了50多分钟后,本案的高潮终于出现。

  由于白宫放弃辩护权,本案的辩护交由众议院共和党代表Paul Clement,在辩论中他试图淡化本案的道德立场“1996年发生的事情是:当时许多州正考虑放弃对婚姻的传统定义,转而将同性夫妇纳入婚姻体系,国会立案是试图保持各州(对婚姻定义)的一致性,”他声称。

  此时反应敏捷的卡根插话进来:“好吧,那在这里我引用国会的一份报告,她指的是国会阐述立法意图的一份官方报告,‘国会决定尊重集体的道德判断并表达对同性恋的道德不认同’,这才是1996年发生的事情吧?”

  旁听席内一阵嘘声。表达着人们对当时国会的不满。

  Clement是小布什时期的政府首席辩护律师,其辩论风格被人称为“充满自信但不自大”,但此时他有些招架不住,结巴地反驳:“看,我们不能因为一两条不正确的动机,就推倒整个雕像吧。”话一出口,结论已经明了:DOMA确实蕴含着歧视,这是一部歧视性的法律。也许这一刻许多在场听众都明白DOMA Doomed了,它注定是要被推翻的。

  卡根法官的策略简单、直接、有效,她并没有直接亮出自己的观点,而是引用国会的原话“自证其罪”。作为一名新任法官以及九位中最年轻的一名,卡根对新工作适应力惊人,在充满智慧的同事面前,她在口头辩论中展示出自信和高超的提问技巧毫不逊色,书写法律意见也十分迅速,要知道这位前哈佛大学法院院长之前从未有过法官工作的经验。

  随着口头辩论的进行,四位自由派大法官(金斯伯格,布雷耶,桑托马耶尔和卡根)看似已经准备好推翻DOMA案了,决定权再次落到了中间派大法官肯尼迪身上。

  想要了解当今的高院就必须了解肯尼迪法官,在意识形态泾渭分明的高院,位于意识形态光谱中位的肯尼迪在许多重要案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他是高院中最乐意与外国同行交流的法官之一,每年暑假期间都会飞到国外参加各种活动,渐渐地,许多问题上,或许是受到外国同行的影响,肯尼迪的看法逐渐倾向于自由派,在诸多有关人权(死刑、同性恋)的问题上他悄然左转。一度与已退休的奥康纳大法官在多种问题上与四位自由派大法官达成一致,削弱了来自法律保守势力的攻势。2003年高等法院就曾以6:3推翻了得克萨斯州“反鸡奸法“,肯尼迪大法官亲自撰写的法庭多数意见写道“(本)法律有辱同性恋人的生活,在这一案件中心的人,有权利享有(社会)对他们私生活的尊重。”

  口头辩论结束后照例是漫长的等待。

  2013年6月26日,本次开庭期的最后一天,世界屏息等待肯尼迪的决定。早上十点,大法官们走了出来,肯尼迪代表法院多数,宣读了自己的判决书。

  5票对4票,DOMA被推翻了,理由是违反宪法第五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这一刻各大媒体社、交网络上已是一片沸腾。“无论立法或行政机构,都不得对特定少部分人或弱势群体以伤害的意图实施伤害、或以制度化其弱势地位的意图增加负担。DOMA为传统婚姻法的“罕见偏离”,因为它不但剥夺了同性配偶的所有联邦福利,并且无论‘目的还是现实作用’都在强化这一负面结果,对所有缔结同性婚姻的人它已经构成了一种侮辱。”肯尼迪的判决书,如许多平权运动人士所希望的那样,高举了平等的理念,而没有强调州对于婚姻的自主权,这一会对未来平权事业产生双刃影响的因素。

  作者和本书

  尽管没有表明自己的政治倾向,但通过本书至少可以确定,作者绝对不至于拥护原旨主义的宪法解释,他在多个章节中流露出这样的观点。比如他借退休大法官苏特的口反驳的一段就极其精彩“宪法条款的明文规定,换句话说,可能会导致多种合法价值之间的冲突,而当冲突产生时,宪法明文规定是无法解决的......我们必须做出选择,不是因为语言是模糊的,而是因为宪法体现了美国人民想要保护的两种事物的愿望......我们可以用他们已预见到的方式解决宪法的额不确定性,我们所能依靠的是理性,是对之贤者所谢谢的文字的尊重,是直面事实,还有位活在当下的人寻求文本的意义。”

  作者在书中并没有描绘一幅美国政治司法界的rosy picture,但做为一名中国人,对一个可以判定一条法律违法的高等法院,以及一场全民皆可参与的政治游戏依然十分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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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誓言之二读后感】誓言读后感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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